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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为加班员工支付同城宾馆住宿费用如能否税前扣除

添加日期:2015年10月08日

请问:本地企业为加班员工开宾馆以便住宿,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-住宿费进行据实税前扣除吗?

答: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规定,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据此,企业为加班员工支付同城宾馆住宿费用,应计入“管理费用”并据实税前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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